发布时间: 2022-02-28 16:08信息来源:怀化高新区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
自
评
估
报
告
编制单位: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2022年2月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
主持人:杨胜方
负责人:丁于凯
编制人员:马林、陈志刚
参与人员:龚敏、张吾、彭晓晓、袁扬
目录
附件:
附件1 怀化工业园环评批复
附件2 发改委批复
附件3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区的复函
附件4 怀化工业园扩区环评批复
附件5 检测报告
附图:
附图1 空间区位分析图
附图2 中方县总体规划图
附图3 中方县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4 中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图5 北区入园企业分布图
附图6 水域功能区域示意图
附图7 湖南省怀化工业园区规划总图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湖南怀化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6月,根据《关于建设怀化生态工业园的决定》(怀发[2003]6号,怀化工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焦柳芦、南至芦茴溪、西至舞水河,北至中方镇,规划面积为1800公顷;2006年,怀化工业园经审核批准省级开发区,面积为400公顷;2016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2月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告面积为924.27公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初步形成了体现怀化特色的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体系,包括以正清制药、天骑科技等为龙头的生物医药产业;以顺达科技、红宝科技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以骏泰科技、科捷铝业、千源铝业等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以金升阳、鸿华电子、华峰电子等为支柱的电子信息产业。
高新区内有209国道(怀黔段)从中穿越,沪昆高速从高新区中部东西向通过,并在该区域内的竹站村设有互通口与209国道连通,规划的包茂高速经高新区西侧通过,并在桐木镇附近设置一处高速经高新区西侧通过,并在桐木镇附近设置一处高速公路出入口。距芷江机场仅25公里,是怀化市通过南部的交通枢纽地带,交通方便
湖南怀化工业园(北区)于2006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怀化市环保局以怀环函[2006]65号文予以批复。
2013年,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10月获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3〕259号)。
2017年7月,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8年在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进行备案。
2021年开展跟踪环评并取得批复(湘环评函〔2021〕16号)。
2021年10月完成《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编制,并在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备案,备案编号431200-2021-001-G。
2021年是经受考验的一年,也是收获颇丰的一年。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建设“三城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扎实实打基础,保持定力谋长远,攻坚克难促转型,园区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速,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这一年,技工贸总收入增长17%,工业增加值增长13.6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21%,税收增长18.27%,非税占比27.76%。目前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数已达62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增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9家,其中,湘鹤电缆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园区实现了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零的突破;企业增值税增长129.65%,占比由2020年的16.15%上升至29.08%。这一年,全年合同引资107.77亿元,招商项目落地率83%,累计省外境内到位资金49.85亿元,增长21.58%;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完成外贸4.35亿元,增长40%。园区计划投资67.57亿元的28个市级重点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超计划任务6.72个百分点,其中,投资额度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示范引领最强的东旭三个项目已全面开工,特别是东旭盖板项目首台窑炉从签约到投产仅历时7个月,现已顺利点火,创造了高新区速度。园区全年完成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6.41亿元,增长9.34%;完成企业研发经费4.01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为7.85%;首次认定高企7家,复审高企5家,有效期内高企达49家;科技创新工作首次获评全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园区“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经验,获省深改委和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在全省推广,民调工作在全市176个市直部门中排第19位,获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获评全省信访“三无”园区,蝉联信访“三无”例建工作全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并在全省园区营商环境企业调查满意度评价中首次获评100%,在全省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排名中排名前10。
截止到2021年底,高新区已入园企业数量92家,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3家,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2家。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手续企业数量75家(登记管理3家),未完成环评手续企业数量9家,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评相关手续企业数量8家。
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41家,未完成验收企业数量40家,未完成验收企业设备尚在调试阶段,暂未达到验收条件;环评登记类企业数量3家与不纳入环评管理企业数量8家,总共11家企业无需开展竣工验收。
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29家,本年度新增5家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编制,10家企业完成应急预案修编,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52家;其中环评登记类企业数量3家与不纳入环评管理企业数量8家,总共11家企业无需开展应急预案。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的52家企业中,均为2020年前已建设企业,根据原《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环发[2013]20号),原均无需编制应急预案,目前2家企业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但未备案,5家企业是未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目前园区已督促剩余45家企业按要求办理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82家,已正式投入生产的企业均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剩余10家企业尚未投产,暂未申报排污许可证。
表1 园区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理位置 |
是否有环评手续 |
环评批复文号 |
是否验收 |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 |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
|
1 |
怀化新希望六和饲料有限公司 |
经度:109°55′35.6″ |
是 |
怀环审工业园(2015)2号怀高新环保审(2017)12号 |
是 |
是 |
是 |
|
2 |
怀化大自然化工有限公司 |
经度:109°92′86.29″ |
是 |
怀环审[2017]110号 |
是 |
是 |
是 |
|
3 |
湖南金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经度:109°55′55.61″ 纬度:27°22′13.67″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6]4号 |
否 |
否 |
是 |
|
4 |
怀化市朗晟洗涤产业园有限公司 |
经度:109°55′14.64″ |
是 |
怀环审工业园【2015】5号 |
是 |
是 |
是 |
|
5 |
湖南洪盛源油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经度:109°54′31.01″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7]13号 |
是 |
是 |
是 |
|
6 |
湖南海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经度:109°52′44.44″ |
是 |
怀环审[2007]11号 |
是 |
是 |
是 |
|
7 |
怀化华宏印务有限公司 |
经度:109°54′44.98″ |
是 |
怀环函[2011]82号 |
是 |
否 |
是9143120056593461XX001Q |
|
8 |
湖南省天骑医学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
经度:109°68′49.60″ |
是 |
怀环审工业园[2015]6号 |
是 |
是 未修编 |
是 |
|
9 |
湖南乔伟生态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经度:109°93′47.57″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7]12号 |
是 |
是 |
是 |
|
10 |
湖南千源铝业有限公司 |
经度:109°545′21.29″ |
是 |
怀环审【2013】105号 怀环审【2015】67号 怀高新环审【2018】8号 |
是 |
是 |
是 |
|
11 |
湖南衡波特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14.17″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9)07号 |
是 |
是 |
是 |
|
12 |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经度:109°52′35.50″ |
是 |
怀环审[2016]55号 |
是 |
是 |
是 |
|
13 |
怀化奥晟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1′56.516″ |
是 |
怀环审[2010]40号 |
是 |
是 |
是 |
|
14 |
怀化市安泰林化有限公司(停产) |
经度109°54′7.05″ |
是 |
怀环审[2009]第16号 |
是 |
是 |
是 |
|
15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剂厂区) |
经度:109°45′59.27″ |
是 |
怀环审[2016]116号 |
是 |
是4312002020006L |
是 |
|
16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厂区) |
经度:109°32′52.07″ |
是 |
怀环审[2016]66号 |
是 |
是4312002019014M |
是 |
|
17 |
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停产) |
经度:109°55′52.07″ |
是 |
怀环审[2007]18号 |
是 |
是 |
是 |
|
18 |
怀化娃哈哈恒枫饮料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46.91″ |
是 |
怀环审工业园[2015]9号,备案编号[2008]35号 |
是 |
是 |
是 |
|
19 |
湖南恒升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
经度:109°55′37″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38号 |
否 |
否 |
是 |
|
20 |
湖南小丫丫食品有限公司 |
经度109°54′35.05″ |
是 |
怀工环审[2006]01号 |
是 |
否 |
是 |
|
21 |
金升阳(怀化)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46.60″ |
是 |
怀环表[2012]01号、怀环审工业园[2016]8号、怀环审工业园(2018)2号 |
是 |
是 |
是 |
|
22 |
湖南红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经度109°93′81.94″ |
是 |
湘环评[2011]112号 |
是 |
是4312002020004L |
是 |
|
23 |
湖南金珠油脂有限公司 |
纬度27°24′33.9″ |
是 |
怀环审工业园[2016]1号 |
是 |
否 |
是 |
|
24 |
湖南金珠米业有限公司 |
纬度27°24′33.88″ 经度109°55′59.11″ |
是 |
怀工环审[2005]02号 怀工环审[2014]9号 怀环审工业园[2016]1号 |
是 |
是 |
是 |
|
25 |
湖南寰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鸿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45′6.36″ |
是 |
怀环审[2015]166号 |
是 |
是 |
是 |
|
26 |
怀化宝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29.42″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9)16号 |
是 |
是 |
是 |
|
27 |
怀化市金达塑业有限公司 |
经度:109°65′24.00″ |
是 |
怀高环评(2021)6号 |
是 |
是 |
是 |
|
28 |
怀化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93′59″纬度:27°397337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3号 |
否 |
否 |
是 |
|
29 |
湖南勇利钢结构有限公司 |
经度:109°45′15″ |
是 |
怀环审[2014]33号 |
是 |
是 |
是 |
|
30 |
湖南家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2.44″ |
是 |
怀环审[2015]1号 |
否 |
否 |
是 |
|
31 |
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骏源分公司 |
经度:109°54′56.84″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8号 |
是 |
是 |
是 |
|
32 |
怀化市盛泰气体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21.06″ |
是 |
怀环审[2014]27号 |
是 |
是 |
是 |
|
3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中方时代大道加油站 |
经度:109°35′54″ |
是 |
怀环[2013]0813 |
是 |
是 |
是 |
|
34 |
湖南湘鹤集团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经度:109°55′54″ |
是 |
怀环表[2012]24号 |
是 |
是 |
是 |
|
35 |
芷江侗族自治县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停产) |
经度:109°93′93.03″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6]3号 |
是 |
否 |
是 |
|
36 |
湖南金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经度:109°55′41.99″ |
是 |
怀环审[2013]24号 |
是 |
是 |
是 |
|
37 |
湖南金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69′41.99″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9)1号 |
是 |
是 |
是91431202MA4PEEC91P001W |
|
38 |
湖南通八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41.99″ |
否 |
/ |
否 |
否 |
是 |
|
39 |
怀化多喜来食品有限公司 |
经度:109°53′41.99″ |
是 |
怀环审[2014]14号 |
是 |
否 |
是 |
|
40 |
怀化市力伟电机有限公司 |
经度:109°55′41.99″ |
无需环评 |
/ |
/ |
/ |
是91431200MA4L7W8Y8N001X |
|
41 |
湖南润琳燃气有限公司 |
经度:109°52′41.99″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9)8号 |
否 |
否 |
是 |
|
42 |
怀化市少爷食品有限公司 |
经度:109°45′45.99″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7]9号 |
否 |
否 |
是 |
|
43 |
怀化市宏林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5′41.99″ |
是 |
怀环审工业园[2015]3号 |
否 |
否 |
是 |
|
44 |
怀化市龙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23.95″ |
是 |
怀环审2020]187号 |
否 |
否 |
是 |
|
45 |
湖南兰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932219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9)10号 |
否 |
否 |
是91431200MA4Q9QCM4L001Z |
|
46 |
湖南华峰新宇电子有限公司中方分公司 |
经度:109°932619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8号 |
否 |
否 |
是 |
|
47 |
湖南省润诚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否 |
/ |
否 |
否 |
是 |
|
48 |
湖南绿舟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º55′45.96″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9)2号 |
是 |
是 |
是91431200MA4PFDMH3W001W |
|
49 |
湖南本业绿色防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经度109º55′42.96″ |
是 |
怀环审(2020)70号 |
否 |
否 |
是 |
|
50 |
湖南龙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经度109º65′42.96″ |
无需环评 |
/ |
/ |
/ |
是 |
|
51 |
湖南优羊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经度:109.939825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
52 |
怀化富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º55′42.96″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14号 |
否 |
否 |
是 |
|
53 |
湖南诚路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85′45.36″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6号 |
是 |
是 |
是 |
|
54 |
湖南合利来智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4′49″纬度:27°35′74.87″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8号 |
否 |
否 |
是 |
|
55 |
林炫门窗 |
经度:109°85′23.06″ |
是 |
环评登记表20204312000200000009 |
/ |
/ |
是92431200MA4LCB9D21001W |
|
56 |
怀化凌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经度:109°58′23.06″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10号 |
否 |
否 |
是 |
|
57 |
怀化市湘溆科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经度:109°65′23.06″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11号 |
否 |
否 |
是91431200MA4PGD6AXQ001Z |
|
58 |
怀化市科捷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5′50.34″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7]3号 |
是 |
否 |
是 |
|
59 |
怀化刚成食品有限公司 |
经度:109.937514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1号 |
否 |
否 |
是 |
|
60 |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怀化工业园区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
经度:109°59′04″ |
是 |
怀环审[2009]17号 |
是 |
是 |
是 |
|
61 |
怀化宏远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 |
否 |
/ |
否 |
否 |
是1431200MA4LXDLM2W001W |
|
62 |
怀化高新区文雷家居全屋定制厂 |
/ |
否 |
/ |
否 |
否 |
是 |
|
63 |
怀化市工业园新澳佳门业 |
/ |
无需环评 |
/ |
/ |
/ |
是 |
|
64 |
欧雅居皮雕装饰 |
/ |
无需环评 |
/ |
/ |
/ |
是92431200MA4PJQ2T1P001W |
|
65 |
湖南大迈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63′30.34″ |
是 |
登记表20194312000200000002 |
/ |
/ |
是 |
|
66 |
怀化永敏服装有限公司 |
经度:109°69′53.34″ |
是 |
环境影响登记表20204312000200000015 |
/ |
/ |
是91431200MA4QPPFAXW001Y |
|
67 |
湖南子曰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
/ |
否 |
/ |
否 |
否 |
是 |
|
68 |
湖南卫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93′52.980″ |
是 |
怀高环评(2021)9号 |
是 |
是 |
是 |
|
69 |
湖南圆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产) |
/ |
否 |
/ |
否 |
否 |
是 |
|
70 |
湖南驰迪家具有限公司 |
/ |
否 |
/ |
否 |
否 |
是 |
|
71 |
怀化多美居门窗有限公司 |
/ |
无需环评 |
/ |
/ |
/ |
是 |
|
72 |
湖南国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
否 |
/ |
否 |
否 |
是91431200MA4Q4DDAX6001W |
|
73 |
湖南德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无需环评 |
/ |
/ |
/ |
是 |
|
74 |
怀化铭呈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
否 |
/ |
否 |
否 |
是 |
|
75 |
湖南永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无需环评 |
/ |
/ |
/ |
是 |
|
76 |
怀化湘娃桶装水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52′50″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9)14号 |
否 |
否 |
是91431200MA4QMHDE14001W |
|
77 |
怀化强科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4′51.34″ |
是 |
怀高新环审(2020)2号 |
否 |
是 |
是 |
|
78 |
怀化市宏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0′51.34″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8)4号 |
否 |
否 |
是 |
|
79 |
柏森泰定制家具有限公司 |
/ |
无需环评 |
/ |
/ |
/ |
是 |
|
80 |
怀化金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经度:109.927857 |
是 |
怀高新环保审(2019)11号 |
是 |
是 |
是 |
|
81 |
怀化金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
经度:109.931179 |
是 |
怀高环评(2021)5号 |
否 |
否 |
是 |
|
82 |
湖南天润发油脂有限公司 |
经度:109.930183 |
是 |
怀高环评(2021)1号 |
否 |
否 |
否 |
|
83 |
湖南新大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经度:109°56′6.460″ |
是 |
怀高环评(2021)2号 |
是 |
是 |
是 |
|
84 |
怀化宝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936892 |
是 |
怀高环评(2021)3号 |
否 |
否 |
否 |
|
85 |
长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550114 |
是 |
怀高环评(2021)4号 |
否 |
否 |
是 |
|
86 |
湖南兴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55′40.537″ |
是 |
怀高环评(2021)7号 |
否 |
否 |
否 |
|
87 |
湖南立坤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938897 |
是 |
怀高环评(2021)8号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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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湖南昱烯瓴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55′54.110″ |
是 |
怀高环评(2021)10号 |
否 |
否 |
否 |
|
89 |
湖南怀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56′4.293″ |
是 |
怀高环评(2021)11号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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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湖南洪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55′57.70″ |
是 |
怀高环评(2021)12号 |
否 |
否 |
否 |
|
91 |
湖南氢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56′5.20″ |
是 |
怀高环评(2021)13号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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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怀化金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建) |
经度:109°56′29.861″ |
是 |
怀高环评(2021)14号 |
否 |
否 |
否 |
高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为578.57t/a,NOx为150.85t/a;COD为1423.95t/a,氨氮为142.39t/a。
湖南怀化工业园(北区)于2006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怀化市环保局以怀环函[2006]65号文予以批复。根据环评批复,园区在建设中需着重做好的工作及执行情况详见表2。
表2 工业园(北区)批复及批复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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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已建成园区现状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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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和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受市环保局和园区管委会双重领导下的环境管理机构为主的园区环境管理体系,其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工业园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和协调园区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园区的投资引进工作进行环境保护咨询和服务 |
园区已成立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入园企业和拟入园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由市环保局对入园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园区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园区的投资引进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已落实 |
|
2 |
加强园区内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与管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必须与园区工程建设相衔接,并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二是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对于工业垃圾,进行严格分类,并确保进行相应的前处理、减容和防止二次污染;对于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确保区内卫生条件;三是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之前,园区及其区内产生废物的企业要根据废物的性质、形态,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并向承运者和接收者提供安全防护要求说明,固体废物的托运者、承运者和装卸者应当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执行,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散逸、破损的措施 |
园区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45000t/d)已建成并已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处理后出水可达标; 工业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区(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目前正在建设建设,预计2012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 危险废物由各企业按相关危废处置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
已落实 |
|
3 |
加强环境监控。针对园区取水口、排污大户进行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取水口的水质需要连续监控,对排污大户废水、废气定期监测,监督企业有效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督促企业不放松对事故源的管理。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园区规划项目的排污特征及将来的发展规划,对园区环境空气、环境水体及环境噪声进行监测 |
对泰格林纸的废气、废水进行定期监测;园区入园企业开展环评工作时,对取水口、舞水河其他断面、区内外环境空气、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不定期监测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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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遵循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原则。在园区努力倡导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合理利用资源,减缓资源的枯竭,节水、节能、省料,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削减和消除废物和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工业产品生产和产品消费过程与环境相容,减少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在园区推行循环经济,努力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和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达到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相协调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 |
按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原则,对入园企业从原料选取、工艺装备、生产技术、污染物末端治理、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方面要求企业进行清洁生产,以达到社会、环境、经济双赢的目的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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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对入园工业项目的管理。坚持“防治结果、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产业结构,控制污染严格企业进入;完善总体规划,优化工业用地布局,避免出现交叉污染环境,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切实保障规划严肃性和法律地位;根据用地性质和环境功能的不同,及时调整环境功能区划;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持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原则,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提倡集中供热和污染集中治理,利用市场机制拓宽环境保护资金来源,努力提高环境经济效益 |
要求入园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制度。部分企业目前仍未执行“三同时”制度 已引进香港爝晋能源有限公司水媒浆集中供热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该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园区集中供热 |
未完全落实,部分已审批建成企业未执行环保“三同时”验收 |
2010年8月,原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园区规划范围37.3km2的区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3年12月获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湘环评[2013]259号),园区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见下表。
表3园区环评批复执行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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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下阶段规划落实方面的要求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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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 |
严格按照经环评调整后的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园区与南边商住、休闲配套生活服务等各功能组团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按报告书的要求,新扩区内不设三类工业用地,在靠近交通干线两侧50m内不得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区设置60m以上的噪声防护距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
①高新区整体是按照环评调整后的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分区分片建设园区工业、生活、配套服务功能组团,其中安置区均沿S209布置,分别为和安家园、和美家园以及和顺家园,安置区均为规划的居住用地,但未位于原规划的用地范围内。 ②新扩区内(南区)未设置三类工业用地。 ③高新区已开发区域基本按照自然地形和道路进行了功能区隔离,但未形成有效的绿化隔离带。 |
三个安置区均位于规划的居住用地,原规划的安置区均位于南区范围内,因南区目前尚未进行大规模开发,安置区实际建设未位于原规划环评规划的用地范围内,和顺家园南侧紧邻规划的工业用地,目前为本地农机的生产用地,未落实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区设置60m以上的噪声防护距离。 |
本业农机公司后续发展时应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南侧,生产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和美家园安置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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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 |
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除北区现已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外,不得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企业项目,在洪江二水厂(黔城镇梅子湾水厂)取水口搬迁完成前,禁止水型污染企业进入。园区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工业园准入与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项目入园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新建项目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按环评要求对已有项目进行清理,并强化入园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运营管理,确保园区内建设项目总体满足地方环保管理要求。 |
①高新区未引进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部分企业与园区用地规划不相符; ②园区南区未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企业项目; ③洪江二水厂(黔城镇梅子湾水厂)取水口尚未搬迁,园区未引入大型水型污染企业入驻,且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质改造,将出水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 ④园区管委会及环保行政部门根据报告书中的准入条件进行招商,入园企业基本执行环评审批及验收工作,新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
①怀化朗晟洗涤产业园有限公司位于规划的排水用地,湖南海联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湖南红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湘鹤集团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华宏印务有限公司位于食品加工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正清制药公司位于规划的食品加工产业区;怀化奥晟科技有限公司、金麦源农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位于规划的居住区。 ②洪江二水厂(黔城镇梅子湾水厂)取水口尚未搬迁,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质改造,将出水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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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下一轮规划中根据现状调整园区用地规划 ②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质改造,将出水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减少对下游洪江二水厂的水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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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做好园区水污染综合防治 |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按排水规划要求,南区近期污水接入北区已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另建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以匹配区域发展需要,按报告书要求将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规划至6.5万m3/d,污水处理厂具体工艺、排水要求、路径等另行开展环评工作确定。加快区域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应在2015年前应完成南扩区北端污水截污管网、配套泵站和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至10万m3/d)建设,至2020年完成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以及配套主截污干管和中期规划用地内管网的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相应泵站等基础设施应同步一次性建设到位。在园区污水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正常处理的区域,严格限制水型污染企业进入,对现有已建企业废水排放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并统一由园区污水管网排放。 |
①园区排水已实施雨污分流,南区目前尚无企业入驻,南区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 ②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滞后,目前扩建工程前期环评审批工作已完成,尚未动工建设。 |
①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北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接纳中方县城以及园区内北区企业生产和生活废水,其中企业生产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方能接入;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接近满负荷运行,不利于园区后续企业的引进、建设。 ②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目前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目前洪江二水厂取水口尚未搬迁,建议尽快实施污水处理厂的提质改造工程,确保废水达一级A标准排放。 ③北区纳污管网基本建设完善;南区尚未进行开发和建设,且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后续南区引进企业产生的废水无法处理,不利于南区后续企业的引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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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加快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建成后加强污水厂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 ②在南区引进排水企业前,应尽快完成南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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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做好工业园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
园区管理机构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在湖南泰森天然气集中供气项目建成投产后园区实行天然气供气。园区近期应严格控制4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建设,对现有燃煤装置由工业园统筹协调外调低硫煤、配煤等措施,控制燃煤含硫量至1%以下,进一步减少燃料结构型二氧化硫污染;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园区清洁生产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
①园区尚未接入天然气; ②根据调查,园区尚有企业采用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②大部分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
①由于区域天然气门站尚未建设,导致园区尚未实行天然气供应; ②部分企业采用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③部分企业存在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
①持续推进现有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改生物质锅炉及燃型锅炉淘汰改集中供热,实现2022年高新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完成,推进生物质锅炉除尘设施的改造升级,促进园区减排工作 ②加强企业管理,督促企业整改,将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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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 |
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各企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 |
继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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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环境管理 |
园区要建设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设立了高新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 |
继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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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拆迁安置 |
按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拆迁安置为根据企业入园情况,逐步拆迁。拆迁安置按照《怀化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落实。 |
①部分未开发区域,工业用地范围内现有居民较多,暂未实现统一拆迁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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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
加强园区建设的扬尘污染控制、施工废水处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园区建设过程中,应按规划及报告书提出生态保护原则,兼顾景观设计和功能分区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化,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
高新区内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设置围挡、护坡等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恢复。 |
/ |
继续实施 |
|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
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物保护部门要求,配合相关单位文物保护工作。园区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文物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保护,防止人为破坏。 |
园区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要求,建设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地下文物,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保护部门 |
/ |
继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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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总量控制 |
污染物总量控制:COD≤1425.39t/a、氨氮≤142.39t/a,SO2≤578.57t/a、NOx≤150.85t/a,纳入地方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
怀化高新区未单独进行总量指标管控,园区企业总量指标由市局统筹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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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氮氧化物现状排放量超过原规划环评预测的排放量 |
建议当地环保部门对园区下达总量控制指标,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总量从园区总量指标中进行分配,限制园区大量排放氮氧化物的企业入驻 |
2020年高新区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开展了园区跟踪环评工作,并于2020年7月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并于2021年7月26日取得了由生态环境厅的《关于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1〕16号),依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号)等相关要求,对高新区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功能划分高新区环境功能及区划如下表4:
表4 高新区现状环境功能区划与原规划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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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要素 |
原规划环评 |
本次跟踪评价 |
调整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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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
按新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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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①舞水河洪江市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②舞水河三角滩电站大坝至舞水河入沅江口其它区域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③宝界溪、芦回溪、五龙溪及五龙溪水库未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根据其现状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④沅江舞水入沅江河口至洪江水电站大坝,全长26.4km,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
中方县铜锣湾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三角滩电站大坝处断面至取水口下游100.0m处断面全长共2.0km的㵲水中方河段及取水口上游800米左右西岸岩头园村支流1.0km河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鸭嘴岩码头至三角滩电站大坝处共2.4km河段及取水口下游100.0m取水口下游300.0m共200.0m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下游至洪江市黔城二水厂二级保护区上游为渔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洪江市黔城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为取水口上游1000.0m处至取水口下游100.0m处断面全长共1100m的舞水河段为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往上2000m以及水域一级保护区边界下游200m的河段为二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按本次评价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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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体 |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体 |
按新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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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规划中的工业、仓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距园区主干道、规划209国道征地边界35m以内两侧的居民集中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支柳铁路两侧居民集中区执行4b类标准。 |
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规划中的工业、仓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距园区主干道、规划209国道征地边界35m以内两侧的居民集中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支柳铁路两侧居民集中区执行4b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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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规划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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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 |
评价区所在地区域及周边区域,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建设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按新标准执行 |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高新区规划环评监测要求与跟踪评价中环境监测的要求的调整和建议,详见表5,结合高新区的实际发展现状及环境保护要求,2021年每个季度怀化高新区均开展1次环境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详见附件5。
表5 规划环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与跟踪评价的调整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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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原规划环评要求 |
跟踪评价调整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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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及时间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及时间 |
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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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环境 监测 |
6个监测点: 中方县一中 张家祠 规划梁家塘拆迁安置区 牌楼镇 桐木镇 杨家屋场 |
每年2次 冬夏各1次 |
TSP、PM10、SO2、NO2、苯、二甲苯、HCl、H2S、硫酸雾 |
不变 |
1次/季度 |
新增TVOC、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
地表水环境 监测 |
7个监测点位: 北区污水处理厂进口 南区污水处理厂进口 泰格林纸取水口 北区污水处理厂下游1000m 南区污水处理厂下游1000m 洪江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500m 五龙溪水库 |
枯、平水期各1次 |
pH、色度、COD、BOD5、SS、NH3-N、石油类、Cu、Pb、Zn、Cd、As、Ni、Hg、总铬、Cr6+、硫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 |
新增2个监测点位: 北区污水处理厂出口 南区污水处理厂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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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
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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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 监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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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区东北侧梁家塘村水井 园区中侧现有牌楼镇水井 园区南侧现有桐木镇水井 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监测井 |
1次/季度 |
pH、耗氧量、硫酸盐、氨氮、铜、铅、锌、镉、砷、六价铬、总硬度、镍、总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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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监测 |
交通干线两侧 梁家塘安置区 牌楼镇 桐木镇等主要居住区边界 中方县一中 陈家湾小学 桐木湾小学 规划国际中学等主要学校边界 |
半年一次 连续监测2天 按昼、夜进行 |
昼间和夜间等效 连续A 声 |
不变 |
不变 |
不变 |
|
土壤 环境 监测 |
管委会办公楼前、哇哈哈厂界对面、骏泰公司厂内、千源铝业厂内、标准化厂房南侧、寰宇公司厂界北侧、医药产业园、农科园北侧 |
/ |
/ |
宋背屋农田 南区农田 天源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0米处底泥 拟建南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0米处底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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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
pH、铜、锌、镍、镉、汞、铅、砷、铬 |
2021年高新区对大气环境开展季度监测,对“中方县一中、张家祠、黄梅溪、牌楼镇、桐木镇、杨家屋场”共6个监测点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氯化氢、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共8项因子进行监测。各监测点位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的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大气质量标准要求,监测因子氯化氢、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标准限制,大气环境监测结果统计详见表6。
表6 大气环境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mg/m3
|
监测项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大气质量二级 |
|
二氧化硫(日均值) |
0.008 |
0.029 |
全年 |
|
二氧化氮(日均值) |
0.038 |
0.056 |
全年 |
|
PM10(日均值) |
0.052 |
0.038 |
全年 |
|
PM2.5(日均值) |
0.021 |
0.043 |
全年 |
|
氯化氢(1h均值) |
0.022 |
0.050 |
全年 |
|
苯(1h均值)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二甲苯(1h均值)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挥发性有机物(1h均值) |
0.3×10-3 |
43.2×10-3 |
全年 |
2021年高新区对地表水环境开展季度监测,对“怀化高新区与中方县交界处、怀化高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1000m、二期拟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1000m、芦回溪入舞水上游100m、五龙溪入舞水上游100m、五龙溪水库、洪江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5km处、宝界溪入舞水上游100m、竹站溪怀黔路桥下上游50m、竹站溪入舞水入河口上游100m、锅家溪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收集池上游50m、锅家溪入舞水入河口上游50m”共12个监测断面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共22项因子进行监测。其中,各监测断面中溶解氧这项监测因子一季度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二、三、四季度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各监测断面中化学需氧量这项监测因子,全年浓度在8~18mg/L范围之间波动,但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Ⅲ类水质标准;各监测断面中总氮这项监测因子全年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各监测断面中其余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统计详见表7。
表7 地表水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mg/L(pH值、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
|
监测项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二类水质 |
三类水质 |
|
pH值(无量纲) |
7.0 |
7.6 |
全年 |
/ |
|
悬浮物 |
11 |
25 |
全年 |
/ |
|
氨氮 |
0.222 |
0.451 |
全年 |
/ |
|
化学需氧量 |
8 |
18 |
全年 |
|
|
总磷 |
未检出 |
0.04 |
全年 |
/ |
|
总氮 |
0.65 |
0.91 |
/ |
全年 |
|
色度(倍)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 |
4.0 |
全年 |
/ |
|
石油类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动植物油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挥发酚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氰化物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硫化物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铅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镉 |
未检出 |
1.98×10-3 |
全年 |
/ |
|
镍 |
未检出 |
3.49×10-3 |
全年 |
/ |
|
铜 |
未检出 |
4.68×10-3 |
全年 |
/ |
|
砷 |
0.14×10-3 |
1.32×10-3 |
全年 |
/ |
|
六价铬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汞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
|
粪大肠菌群(个/L) |
20 |
520 |
全年 |
/ |
|
溶解氧 |
5.8 |
6.4 |
二、三、四季度 |
一季度 |
2021年高新区对地下水环境开展季度监测,对“富康路与滨江路交汇处东北角、中方一中西南方50m处”两个监测点位中pH值、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20项因子进行监测。各监测点位中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统计详见表8。
表8 地下水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mg/L(pH值、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
|
监测项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Ⅲ类水质 |
|
pH值(无量纲) |
6.8 |
7.1 |
全年 |
|
悬浮物 |
未检出 |
10 |
全年 |
|
氨氮 |
0.208 |
0.365 |
全年 |
|
化学需氧量 |
7 |
10 |
全年 |
|
色度(倍)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 |
2.7 |
全年 |
|
石油类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动植物油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挥发酚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氰化物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硫化物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铅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镉 |
0.10×10-3 |
0.53×10-3 |
全年 |
|
镍 |
未检出 |
2.69×10-3 |
全年 |
|
铜 |
2.24×10-3 |
0.119 |
全年 |
|
砷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六价铬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汞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粪大肠菌群(MPN/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全年 |
|
溶解氧 |
5.8 |
6.2 |
全年 |
2021年高新区对声环境开展季度监测,对“管委会办公楼前、骏泰一号门前、标准化厂房5栋南侧、和安居民小区门前、竹站村-黄茅坡安置片区、牌楼镇、桐木镇、杨家屋厂”共8个监测点位的噪声进行监测。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检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声环境监测结果统计详见表9。
表9 声环境检测结果统计
单位:dB(A)
|
监测项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2类声环境 |
|
昼间噪声 |
51 |
58 |
全年 |
|
夜间噪声 |
41 |
49 |
全年 |
2021年高新区对土壤环境开展季度监测,对“管委会办公楼前、娃哈哈厂界北面、骏泰公司厂内、千源铝业厂内、标准化厂房南侧、寰宇公司厂界北侧、医药产业园、农科园北面”共8个监测点位,“pH、汞、砷、铅、镉、六价铬、铜、镍、锌、锰、铁、铝、含水率”共13项因子进行监测。土壤环境各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监测结果统计详见表10。
表10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mg/L(pH值、含水率除外)
|
监测项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二类用地 |
|
pH值(无量纲) |
6.32 |
7.39 |
0 |
|
汞 |
0.114 |
0.402 |
0 |
|
砷 |
8.62 |
38.9 |
0 |
|
铅 |
22 |
168 |
0 |
|
镉 |
0.14 |
1.69 |
0 |
|
六价铬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 |
|
铜 |
20 |
62 |
0 |
|
镍 |
14 |
91 |
0 |
|
锌 |
65 |
171 |
0 |
|
锰 |
271 |
1360 |
0 |
|
铁 |
1.63×104 |
6.34×104 |
0 |
|
铝 |
0.18×104 |
4.90×104 |
0 |
|
含水率(%) |
11.2 |
22.0 |
0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详见下表11。
表11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环境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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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表12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实情况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落实情况 |
符合性 |
|
空间布局约束 |
(1.1)新扩区(南区)内不设三类工业用地,除北区现已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区外,其他区域不得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企业项目。(1.2)在靠近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不得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区设置一定范围的噪声防护距离。 |
1.新扩区(南区)内未设三类工业用地,除北区现已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区外,其他区域未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企业项目。 2.在靠近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未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区设置了一定范围的噪声防护距离。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2.1.1)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园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㵲水。在园区污水不能接入污水处理 厂正常处理的区域,严格限制水型污染企业进入。 (2.1.2)雨水管网沿道路敷设,设置8个雨水排口,雨水经雨水排口排入㵲水河。 (2.2)废气:(2.2.1)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 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2.2)加快推进印刷、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医药、建材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园区内水泥、有色金属等行 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2.3)固体废物:做好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1、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园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㵲水。在园区污水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正常处理的区域,严格限制水型污染企业进入。雨水管网沿道路敷设,设置8个雨水排口,雨水经雨水排口排入㵲水河。 2、已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已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已加快推进印刷、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医药、建材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园区内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3、2021年,怀化市高新区对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优先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对园区企业危险废物按规定规范化贮存、收运和处理处置,严控超期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符合 |
|
环境风险防控 |
(3.1)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 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落实《湖南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 应急处置能力。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污染地块的治理与 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造成二次污染;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 护部门报告。 (3.4)农用地风险防控:防控企业污染,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 |
1、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6年完成《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2021年9月,我园区组织开展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于10月完成《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编制,并在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431200-2021-001-G。2021年12月11日组织开展了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2、园区29家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涉及危废排放的企业10家。 3、高新区弃渣场涉及污染地块,目前已完成效果评估及工程验收,准备整体验收中。 |
符合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 (4.1.1)园区管理机构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对现有燃煤装置由工业园统筹协调外调低硫煤、配煤等措施,控制燃煤含硫量至 1%以下。 (4.1.2)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步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 (4.1.3)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0.62 吨标准煤/万元。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09吨标准煤/万元。 (4.2)水资源: (4.2.1)园区管委会应加强企业用水管理,建立用水考核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和闭路循环,尽量做到一水多用,串级复用,推广不用 水或少用水的生产工艺,最大限度做到工业废水的 70%以上循环使用。同时要强化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提高企业的节水意识。 (4.2.2)加强水资源管理,切实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到 2020 年,中方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1.57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70 立方米/万元以下。 (4.3)土地资源: (4.3.1)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4.3.2)园区项目引进严格运用用地指标,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 版)13等区域控制指标要求。 |
1、园区无燃煤项目。天然气未建成的区域,燃烧生物质燃料的锅炉可达标排放。 2、鼓励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尽可能有效的利用水资源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废水排放。 3、严格按照园区用地规划布局实施,未有超出规划范围的开发活动。 |
符合 |
2.3.1 基础设施情况
目前高新区建有集中污水处理厂1座,共建设污水管网46.5公里,管网覆盖率100%。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怀环审[2008]30号),于2010年6月建成并通过验收(怀环验[2010]008号),污水处理系统设计为A/O工艺,处理能力为4.5万m³/d,主要接纳怀化高新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中方县生活污水。2015年初为提升污水处理的稳定性,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前端处理工艺增加水解酸化处理系统,后端原气浮处理工艺改造为芬顿处理工艺,于2015年底完成改造,2016年7月完成验收,改造后采用水解酸化+AO+深度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312006895047189001R。总排口设置在舞水河,安装有COD、氨氮、PH、总氮、总磷等在线自动监控设备,2021年在线监测达标率100%。
2.3.2 排污总量控制及废水排放情况
高新区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的企业共24家,其中骏泰科技、金麓食品、娃哈哈恒枫饮料、千源铝业、朗晟洗涤产业园、正清制药、湘溆科技共7家企业的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其余企业的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高新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均经收集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未涉及黑臭水体。
高新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控制为化学需氧量 1423.95t/a,氨氮 142.39t/a,2021年度怀化高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外环境总量为662.74t,氨氮排放外环境总量为10.132t(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数据),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较总量控制指标少762.62t,氨氮年排放量较总量控制指标少132.26t。
2.3.3 地表水监测现状
距高新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为竹站断面,水功能区划为渔业用水区Ⅲ类,2021年监测达标率100%。
2.3.4 地下水监测现状
高新区高度重视“双源”地下水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园区周边地下水和园区重点企业污染源监测。2021年,园区内涉水企业均按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废水监测工作,重点企业按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一般企业按每半年开展一次监测,所测指标均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据检测报告显示,所测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近年来,园区周边未发生地下水污染事件。
表13 高新区水规划已实施部分改进建议
|
内容 |
存在的问题 |
改进建议 |
|
1 |
园区下游洪江二水厂取水口尚未搬迁,不利于园区涉水企业的入驻和建设 |
加快下游洪江二水厂取水口的搬迁进度,在二水厂取水口搬迁前,严禁大型涉水企业入驻 |
|
2 |
地块一沪昆高速以北区域配套建设的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容量不足,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
加快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的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
|
3 |
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大康肉类公司、规划的南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位于舞水河,属于中方舞水国家湿地公园的保育区 |
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设立时间早于中方舞水国家湿地公园的成立时间,且已经提交了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取消大康肉类公司废水排放口,大康肉类公司废水排入怀化天源污水厂处理,不能接管之前采用槽罐车将废水运至天源污水处理厂;南区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前应就排污口的设置进行专项论证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
2.4.1 排污总量控制及废水排放情况
高新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20个,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x以及VOCs,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控制为SO2 578.57t/a,NOx 150.85t/a。2021年度SO2排放总量为98.782t、NOx排放总量为688.772t、VOCs排放总量为5.8904t,SO2年排放量较总量控制指标少578.57t,NOX年排放量较总量控制指标多537.922t。经调查,主要为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NOX排放量较大,NOX年排放量为651.67t。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废气排污单位,目前通过国家排污申报许可量为:NOx 799t/a,根据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在线监测数据,企业实际排放量小于申报许可量。
2.4.2 怀化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
高新区空气监测站于2019年12月建成,监测参数包含PM10、PM2.5、SO2、NO2、CO、O3及气象五参数,目前运行正常,2021年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2%。空气质量状况为优良344天,轻度污染18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1天,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最大单项指数0.94(以上数据均参考中方县数据)。
2021年高新区弃渣场处污染地块已移出,并已完成效果评估及工程整体验收,现高新区内无污染地块,2021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
2.6.1 危险废物
2021年高新区涉危废转移企业数量10家,其中9家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家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主要涉及的危险废物为黑液、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和废矿物油桶。
2021年高新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632284.207t,主要产生单位为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生量为631004.419t;2021年高新区内危险废物年综合利用量为630766t,均为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综合利用;2021年高新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委托处理总量为1402.864t。
2.6.2 一般工业固废
2021年高新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282404.79t,其中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处置30000t,园区企业自行综合利用共230050t,委托处理22354.79t。目前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建设了一期和二期固废填埋场共75万立方米,高新区兴建了怀化工业园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园区的一般工业固废。
2021年度高新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及市长热线涉环信访投诉51件,办结51件,办结率100%。湖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涉及高新区3项共性反馈问题,已销号,完成率100%。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督察组督察期间,高新区督察交办件0件、反馈件1件,已办结1件,完成率100%。
高新区进行了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工作,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高新区针对2021年8月份完成湖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涉及高新区3项共性反馈问题的销号;
2.2021年12月,高新区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督察组督察期间的反馈件中“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渣场存在批建不符、截洪沟修建不完善、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多处渗滤液溢流”等问题。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
(1)关于新建渣场批建不符问题;2021年11约30日,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专家评审会,认定该渣场环保手续齐全,符合环保要求,不存在批建不符合金情况,关于截洪沟修缮不完善、截洪沟建设不完善、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多处渗滤液溢流等问题。
(2)完成了渣场四周截洪沟的修缮工程,渣场外四周共计修建长1063.5米、宽40公分、深度为50公分的截洪沟,并进行了水泥硬化;
(3)对一期渣场中已达到堆放标高的区域进行平整覆土、覆膜、复绿(撒草籽),完成封场;对暂未达到堆放标高的区域完成了平整和覆土;对二期渣场区域已经完成平整和覆土。一、二期整治区域共完成规整废渣4.92万立方米,完成覆土2.78万立方米,覆膜及土工布2.84万平方米;
(4)渣场西侧(靠近铁路边)原挡渣墙较低,现已用“钢筋+灌浆”的方式修建了高1米、宽30公分、长度390.5米的水泥墙;同时,在雨水排放口用水泥修建了高1米、长1.36米、宽1.1米的围堰,杜绝了渗滤液溢流风险。
对标《2021年怀化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怀化高新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并全面完成了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
1.高新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了《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建设了怀化高新区循环经济(再制造)产业园,项目以骏泰科技为龙头循环经济(再制造)产业链。现有投产企业15家、在建项目5家,总投资达50亿元,年产值达30亿元;完全达产后,特别是仙鹤股份的进入,推进林纸一体化,产值可达120亿元。
2.高新区完善了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及雨水管网建设,实现管网全覆盖,园区污水管网共计建成46.5公里,雨水管网共计建成28.6公里,新建管网主要集中在南扩区,园区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业均已接入污水管网,排至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在线监控全年稳定达标,未出现超标情况;
3.实行园区企业精细化分类环境管理,开展园区企业“一企一档”工作,初步完成92家企业档案建立,后续进行持续更新;
4.高新区开展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行动任务清单中两项VOCs治理工作,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升阳(怀化)科技有限公司的2项VOCs治理工程均已完成整治并销号。
截止2021年12月30日,高新区共接到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及市长热线涉环信访投诉51件(湖南骏泰新材料公司废气投诉件47件、湖南骏泰新材料公司噪声投诉件2件、骏泰公司排放废水污染舞水河问题1件、湖南山珍农产品有限公司废渣乱推乱放问题1件),均已办结,并已电话回访投诉人,得到较好反映。
高新区扎实推进园区铊污染排查整治,开展监管执法和监测预警,2021年6月9日,召开了高新区涉铊企业整治工作部署会,并制定了《高新区涉铊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对各种情行的行业进行排查,我园区共8家企业涉及,经监测,8家企业均未发现铊超标情况。全面排除园区涉铊污染隐患。
为切实改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10月21日,高新区组织召开了高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园区在建项目及投产项目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监测及上牌工作。截至12月30日,共计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数量63台,完成3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监测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1开展危险废物底数调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9家,危险废物收集单位1家。重管控,促规范,加强涉危废企业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从产生、暂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管理台账,确保危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通过指导帮扶,园区10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均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规范了危险废物管理,全面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强化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涉危险废物企业10家,全部完成整改。
根据排污许可指南要求,高新区涉及污染排放的企业均已开展自行监测。通过专项行动,由2020年的7家,现27家均开展了自行监测(3家企业停产,无需开展),根据自行检测结果,高新区企业均能保证达标排放。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6年完成《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2021年9月,我园区组织开展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于10月完成《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编制,并在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备案,备案编号431200-2021-001-G。2021年12月11日组织开展了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根据湖南省总河长令第7号《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的决定》、《怀化市整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高新区组织园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对高新区全范围进行了摸排,形成了高新区入河排污口调查底数清单,建立了高新区入河排污口台账,并将入河排污口初步排查台账上报给上级,完成了阶段排查工作。
根据“五好”园区中绿色发展评价内容以及《怀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怀化市2021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求》,高新区于2021年11月聘请了“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作为高新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该单位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入驻高新区,目前第三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先后编制了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成了“湖南威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东佳电子控股有限公司高性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入园环保预审意见、排查及收集高新区27家企业2021年度监测情况和检测报告、协助高新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应急演练、资料整理等工作。
加强环保宣传工作,以新环保法的学习和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为重点,高新区组织开展了《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和6·5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组织高新区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自行监测相关集中培训160余人次,发布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动态稿件8条,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虽然今年生态环境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高新区生态环境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题。
一是涉危险废物的企业虽然都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但是有的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不规范,制度、台账不完善;二是园区企业验收及排污许可证手续办理不到位,园区内有的企业完成了环评后进入试生产阶段,部分企业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办理进度缓慢,部分企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是高新区污水处理能力趋近满负荷,目前天源污水处理厂一期已趋近满负荷运行,随着后续高新区企业相继入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园区发展的核心问题。二是园区雨污分流不够彻底,雨季期间,高新区天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流量明显增加,污水处理超负荷运行。三是天源污水处理厂原是以中方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名义兴建,实际主要处理高新区工业污水,目前需要开展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评估工作。
一是通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高新区区域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但高新区新项目持续推进,施工扬尘扬尘难以彻底避免,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堆场扬尘整治等扬尘污染仍是高新区气型污染的主要来源。二是骏泰公司臭气投诉仍占据高新区生态环境投诉突出问题,虽然园区今年多次开展臭气源头排查,并对骏泰公司臭气源头开展了2次监测排查工作,均未超标,但距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园区集中供热推进缓慢,加之园区正处与发展之中,每年新项目持续入园,总量削减难度大。
一是对高新区内企业监管不细致,精细化管理有待提高。二是对偷排废水、废气等行为难以及时取证,致使错失最佳取证、执法时机,使得部分环境违法主体单位有机可乘。
针对高新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安排:
1.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一是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完成高新区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将高新区企业基本情况全部信息化管理,完成软件开发和硬件设施、高新区企业环保基本情况的调查及录入、污水处理厂在线、污染源在线、电力数据在线、高新区环境质量数据的对接;二是全面开展高新区生态环境隐患排查,企业100%全覆盖;三是加强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邀请高新区内企业参加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专题会议和专题培训,增强企业环保意识。
2.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一是规范高新区内企业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二是开展企业危险废物风险排查;三是开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登记及台账检查。
3.开展水污染专项整治。一是加强高新区内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以及高新区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监管;二是加强高新区地下水管理工作。高新区目前有地下水国控点2个,完成规范性建设,以及风险排查;三是持续推进雨污管网全覆盖。督促相关部门完成高新区管网普查及整改工作,完善高新区建成区雨污分流及管网全覆盖工作,杜绝污水直接外排。四是开展高新区依托污水处理厂评估工作,加快推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
4.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一是持续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区域创建工作,主要是监督企业达标排放、施工扬尘;二是邀请专家对骏泰公司进行全面细致地环保检查,排查臭气源头,提供解决方案;三是持续推进现有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改生物质锅炉及燃型锅炉淘汰改集中供热,实现2022年高新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完成,推进生物质锅炉除尘设施的改造升级,促进园区减排工作;四是持续推进高新区VOCs大气污染整治,各涉VOCs产生行业安装VOCs治理设施。
5.持续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执法检查。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管理的涉危险废物单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其他单位按30%数量进行抽查。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