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6-11 15:57信息来源:怀化高新区
长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镁合金材料及制品怀化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镁合金材料及制品怀化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中心6楼619)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28373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7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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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镁合金材料及制品怀化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大道和发展路交汇处东北侧 |
建设单位 |
长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怀化环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在怀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大道和发展路交汇处东北侧建设镁合金材料及制品怀化产业园一期项目,新建年产9800件锌钢和铝材等金属制品及200吨其他合金铸品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占比0.43%)。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9999.6平方米,5栋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7370m2,1栋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200m2。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1#精密机械加工车间、2#仓库、3#热处理及锻压生产车间、4#铸造生产车间、5#半连续铸造仓库以及厂房、绿化、厂区道路以及办公综合楼。并同时对厂区进行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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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2”要求,落实“《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2.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炉熔化、精炼、保温、静置、浇注过程的烟气及热处理烟尘经密闭收集处理后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熔炼炉(有色金属熔炼炉)的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吸尘机收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采取机械通风换气装置。 3.严格落实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排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实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天源污水处理,除尘废水、铸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利用。 4.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金属边角料、熔炼浮渣、不合格产品等作废旧资源外售处理。废包装袋由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处理。除尘渣、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 5.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6.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应规范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生产安全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