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6-16 12:26信息来源:怀化高新区
怀化金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商超金属货架、木质展柜、钢木结合柜建设项目拟定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金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商超金属货架、木质展柜、钢木结合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中心6楼619)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28373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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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怀化金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商超金属货架、木质展柜、钢木结合柜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16栋1楼 |
建设单位 |
怀化金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坤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租赁怀化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16栋1楼,建设年产5万套商超金属货架、木质展柜、钢木结合柜(含锅炉)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97.93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3万元(占总投资的6.7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生活区,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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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燃烧炉烟尘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喷塑粉尘、木材加工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化工序中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43/1355-2017)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排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实施,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废金属屑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及粉尘定期外售处理;炉渣、生物质燃烧废气布袋收尘灰渣定期交由农户用作农肥处理;塑粉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清扫塑粉粉尘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及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 5.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6.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应规范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生产安全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